发布部门: 时间:2024-11-25
根据教育部、福建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和《厦门城市职业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厦城院教【2022】3号)等有关规定,经学生本人申请,建筑工程学院对申请转专业学生进行初步资格审核,教务处对拟转专业名单复核,笔试考核,拟同意彭伊扬同学的转专业申请(具体情况见附件),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逾期视为无异议。
公示期:2024年11月25--11月29日
反馈人:杨振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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