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城市建设与管理系 时间:2015-11-12
各党总支:
根据学院2015年发展党员工作安排,请各党总支抓紧时间做好拟发展对象的备案工作,已备案的请做好相关材料的整理,严格把关,拟发展教职工党员的预审材料最迟请于2015年11月25日前以党总支为单位报组织人事处预审(可提前上报)。逾期视为不报。
组织人事处
2015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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