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城市职业学院关于开展2016-2017学年 第二学期期初教学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部门:城市建设与管理系 时间:2017-02-27
各教学部门:
为规范教学管理,加强质量监控,确保教学秩序正常运行及新学期教学工作顺利开展,学院按常规于2月20日至3月3日(第1-2周)组织开展期初教学检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期初教学检查工作主要内容包括:
(一)教学运行情况
主要检查教师授课计划、教学任务与课表的落实情况。若各教学单位任课教师、学生发现上课时间、教室安排发生冲突等异常,应及时与教务处联系,确保教学秩序正常运行。
1.教学秩序 各教学单位要做好日常教学检查工作,并做好记录。要严格检查任课教师和学生到位情况。检查课程开出率和学生课堂出勤率。
2.课堂教学 各教学单位主管教学的系主任和教研室主任要检查课堂教学情况,重点是检查任课教师(尤其是新上课的专任教师)是否准备好本学期课程标准、学期教学授课计划、教案、讲稿、教具、计算机软件等方面,以确保授课质量。
3.实践教学实验实训教学,检查课程表落实情况、开出项目、学时、分组人数等是否符合实验教学课程标准、指导教师预做实验、教案讲义准备情况。
(二)教学保障情况
1.检查学生返校注册情况,检查学生教材领取情况,检查教材是否及时到位。检查师资落实情况,辅导员和班导师到位情况,教室保障情况。
2.各实验实训室、计算机房、多媒体教室的教学设施、设备及应用软件运行情况。
3.外聘(校外兼职、校外兼课)教师管理情况:各教学单位要及时向外聘教师提供拟承担课程的课程标准和授课计划,同时要向他们告知学院对教学环节的各项要求。要不断完善外聘教师管理数据库,加强外聘教师管理。
(三)教学资料归档情况
各教学单位要认真检查上学期课程包等教学文件存档及数据平台采集完成情况,如有缺漏,要督促尽快完成。
(四)学风建设情况
以学生处及各级学生管理人员为主,重点检查学生学习态度、学习纪律、学习风气、到课率、学习效果等情况。应认真了解同学们对教学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倾听他们的呼声,进行及时的整改,提供必要的服务。
二、检查情况数据汇总及通报方式
期初教学检查采用各教学单位内部自查与外部督导检查相结合,质量监督与保障办公室将组织学院督导员,于校历第4-5周深入到各个教学单位检查相关材料,具体时间和要求另行通知。
期初统一教学秩序检查工作主要由学院质量监督与保障办公室和教务处联合组织进行,请各部门积极配合。系部领导、辅导员和班导师应准时到岗,参与教学区的巡查工作。
教学异常情况将及时通报相关部门,总体情况另行文通报。
三、工作要求
本学期3月下旬,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财政厅将组织专家组对我校开展福建省示范性现代职业院校建设工程项目建设2016年度考核评估工作,各教学单位应做好各项教学日常和基础工作,开好头,为考核评估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
教务处 质量监督与保障办公室
二○一七年二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