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统一办理下学年走读、外住申请及暑假学生留校相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部门:城市建设与管理系 时间:2016-06-20

关于统一办理下学年走读、外住申请及暑假学生留校相关工作的通知

2016年暑假即将来临,为确保符合参加学校组织的社会实践和专业实习学生、特困学生的条件而留校的同学度过一个安全、文明、和谐的假期,学院拟加强假期学生公寓的管理,现通知如下:

一、下学年走读(外住)申请流程及时间安排

下学年申请走读或外住的学生,请填写《厦门城市职业学院学生走读申请表》(可从学生处网站下载)并附佐证,由辅导员做好家校联系工作,于6月24日前以总支为单位初审并汇总提交至学生处,逾期不予办理,也不接受学生个人办理。经审批确认后,这部分学生不予安排住宿且无需缴纳住宿费。经审批确认走读的学生,请不要存入住宿费。

  • 暑期留校要求及申请流程

暑假期间因原则上不允许住宿生留校,请住宿生在7月9日前离校,(1-3号楼另行通知)离校前应对宿舍进行卫生打扫,同时关好宿舍门窗,关闭水电开关,随身带走贵重物品及学校严禁使用的电器。

确需留校的同学必须符合以下条件,方可提出申请:

  1. 特困学生:申请留校学生须填写《厦门城市职业学院假期留宿申请表》(可上学生处网站下载)并附佐证,由辅导员做好家校联系工作,以总支为单位初审并汇总提交;

  2. 参加学校组织的社会实践和专业实习的学生:由相应组织部门统一提交留校申请报告和留校名单汇总表(申请报告和名单汇总表加盖组织部门公章),同时确定社会实践带队老师和专业指导老师负责留校学生的管理;

三、留校申请时间安排

上述留校申请报告(纸质版)、《厦门城市职业学院假期留宿申请表》(纸质版)、留校名单汇总表(纸质和电子版)于6月17日前上报学生处审核,逾期不予办理,也不接受学生个人办理。经最终批准及公示后方可留校。留校学生由各学生处统一安排住宿,严格登记、规范管理。各系部及各组织学生留校部门指定专人加强对所属学生留校期间的安全管理,留校学生须认真遵守学校的住宿管理规定。

四、留校宿舍安排及留校期间要求

1、留校学生按项目、总支、专业、班级相近原则统一安排住宿。

2、拟安排学生公寓7号楼二、三层,8号楼二、三层作为留校学生统一宿舍,请相关楼层的同学离校前带走贵重物品,锁好橱柜。

3、7月9日开始,学生公寓1、2、3、4、5、6、9号楼封闭,学院将停止门禁卡的使用。古楼公寓将贴上封条,统一停水停电,擅自揭开封条留宿者将给予行政警告以上处分。

4、学生处安排生管人员对留校学生入住、退宿进行管理。

5、留校学生应服从学院有关住宿生管理的规定,不得晚归、夜不归宿,确有需要,须及时通知同学及生管人员。离校前应办理相应手续。

学生工作处

2016年6月2日

  • 2016暑假留宿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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