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各位教师:
根据教育部和福建省教育厅关于举办第三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精神以及学校的工作部署,现将我系“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系级选拔赛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搏击“互联网+”新时代 壮大创新创业生力军
二、参赛意义
把大赛作为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重要抓手,积极开展教学改革探索,把创新创业教育融入人才培养,切实提高我系各专业大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
三、项目类型
1.“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2.“互联网+”制造业,包括智能硬件、先进制造、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
3.“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企业服务等;
4.“互联网+”文化创意服务,包括广播影视、设计服务、文化艺术、旅游休闲、艺术品交易、广告会展、动漫娱乐、体育竞技等;
5.“互联网+”商务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财经法务、房产家居、高效物流等;
6.“互联网+”公共服务,包括教育培训、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服务等;
7.“互联网+”公益创业,以社会价值为导向的非盈利性创业。
四、参赛组别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已获投资情况和项目特点,大赛分为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和就业型创业组。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1.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2017年5月31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2.初创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4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初创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2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3.成长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3年以上(2014年3月1日前注册);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4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含2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2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4.就业型创业组。参赛项目有效提升大学生就业数量与就业质量,主要面向高职高专院校的创新创业项目(高职高专院校也可申报其他符合条件的组别),其他高校也可申报本组。若参赛项目在2017年5月31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若参赛项目在2017年5月31日前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2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初创组、成长组和就业型创业组中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成员合计不得少于1/3。对于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项目,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老师的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0%(其中参赛成员合计不得少于15%)。
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可借用他人项目参赛。
五、赛程安排
1.宣传动员。全系2015和2016级共计10个班级必须人人参与,组队参赛,每个班级必须报送6个以上参赛项目(其中给排水15A、环艺16A、环艺13Z和装饰16A这4个班级由于人数较少,分别只须报送5个以上),每个班级必须推荐至少1个种子项目参加系级初赛。
鼓励2014级同学参赛。大力挖掘毕业5年内已经注册公司的创业校友。将之前参加各级各类技能竞赛的项目升级后参加该比赛。
2.主题班会。在4月20日(周四)中午之前,2015和2016级各班导师务必召开专题班会,做好工作部署,学生团队组建工作由班导师负责组织实施。
3.参赛培训。各班导师选派种子选手和种子项目的团队参加4月21-23日培训班,在4月20日下午3:00之前,将各班培训名单发给张云萍汇总,以便在下班前报送学生工作处。请参加培训的学生务必全程到位,认真参与培训,请张云萍指派专人进行点名。欢迎专业教师积极参与培训。
4.参赛报名。在4月26日之前,专业教师具体指导参赛项目,组织参赛团队填写《第三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内选拔赛报名表》,发给张云萍汇总。在5月2日之前,参赛团队可通过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org.cn)或大赛微信公众号(名称为“大学生创业服务网”)任一方式进行报名。每位专业教师指导项目不少于4个,必须推荐至少1个种子项目参加系级初赛。
5.在5月9日之前,我系对参赛项目组织评审,完成系级初赛。
6.在5月11日之前,我系将推荐名单和创业计划书等电子材料报送学生工作处。
城市建设与管理系
2017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