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2016学年寒假留校学生注意事项

发布部门:城市建设与管理系 时间:2016-01-12

寒假期间,留校同学要提倡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不得参加封建迷信活动和邪教组织,不得酗酒赌博、打架斗殴、聚众闹事;要树立良好的社会道德风尚,切实维护学校和自身的形象。尤其要特别注意如下事项:

一、寒期间留校同学要特别注意防火、防盗、防骗,注意用电安全,注意宿舍财物安全。若同学不在宿舍时,应关闭宿舍电源、水源开关,将门窗锁好,贵重物品要保管好,避免发生安全事故。

二、留校学生需自觉服从学校的管理,按照学校统一安排于1月23日入住指定宿舍(名单详见2016寒假留校学生管理表);每晚22:30分前学生须返回宿舍,各系组织管理责任人进行晚点名,如遇特殊情况晚归,需告知生管人员和组织管理责任人。如提前离校,需到生管人员处办理退宿手续。

三、请留校同学不要在宿舍使用违章电器烧水、做饭、煮火锅等,生管人员和组织管理责任人将定期对学生宿舍生活秩序、安全用电情况进行检查。若发现违章电器,立即予以没收,并按照学校相关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四、留校同学需爱护入住宿舍的公共财物及做好入住期间的宿舍卫生工作,生管人员将不定期进行卫生检查,假期结束后请同学离开前务必将所住宿舍卫生打扫干净;假期留校同学不享受宿舍用水、电的免额度,假期宿舍产生的水电费由留校同学承担。

五、留校同学尤其注意,为了您和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严禁留宿校外人员。

六、未申办留校审批手续或审核不通过的学生假期不能留宿(含古楼公寓),请于1月23日前离校,关好宿舍门窗,自行带走个人贵重物品。学院统一对离校宿舍楼栋停止使用门禁卡、关闭水电、古楼公寓统一张贴封条。

特此通知!祝同学们假期愉快!

学生工作处

2016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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